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籲請制訂白話字為標準的台語羅馬字

全國各界關心台語的人士對難產的標準台語拼音期待已久。最近我們欣聞教育部終於即將召開會議研討,因而提出我們的建言,要求國語推行委員會諸位委員認清台語拼音文字與台語音標的分際,明確地制訂出「標準台語羅馬字」。以下是我們的共同看法。
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文字與音標的定義與定位─音標歸音標,文字歸文字

文字與音標有所不同。(1) 凡文字,其使用者稱之為「字」,例如白話「字」或台語羅馬「字」;凡音標,其使用者稱之為「音標」,例如台灣語言「音標」。(2) 文字的目的是書寫,音標的目的是記音或注音。(3)文字的功能是自主的書寫主體,音標的功能是做為文字的附屬品。

職是之故,文字與音標應當涇渭分明,各有所屬,各司其職。教育部於1998112日公告台灣閩南語音標系統(TLPA),是為音標。教育部又於2003129日通過追認並肯定白話字(Peh-oe-ji / POJ,即「台語羅馬字」,又稱「通用拼音甲式」)的文字地位,恢復其原有的台文資格,是為文字。

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漢字台文與羅馬字台文─漢字是文字,羅馬字也是文字

台語傳統上有兩種文字,即台語漢字與台語羅馬字;書寫方式有三種,即全漢字台文、全羅馬字台文和漢羅台文(漢字與羅馬字並用);有數十種音標,包括TLPA等。

台灣人自古即接受漢字為文字,而一百多年來也有眾多人口使用羅馬字為文字,其使用範圍(文類)尚且遠遠超過漢字台文。以羅馬字做為文字的語言不只台語,世界上絕大多數的語言皆使用羅馬字書寫,包括英文、法文、德文、越南文、印尼文。外語使用羅馬字書寫,是為文字;台語使用羅馬字書寫的,當然也是文字。因此,在認定漢字是台語文字的同時,不能忽略羅馬字也是台語文字。兩者對台灣文化都有貢獻,也都是台灣文化資產。


三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標準羅馬字─音標可有多種,羅馬字只容一種

一個語文的音標可以有多種,但羅馬字只能有一種,教育以及資訊等各方面的發展才不致混亂。世界上各國家語言的文字除挪威文外(政治歷史因素所致)都是如此。例如英文只有一種羅馬字,即「英文」,但是替英文注音的音標,除KK音標等類似國際音標者外,韋氏英文詞典、桑代克英文字典、Random House英文詞典、Larousse’s英法詞典、聖經、美國加州教育部的地圖集等,都各自使用一套音標給英文注音。這些音標目的在注音,而不在否定英文羅馬字的地位。

近四百年來,英國教育界人士設計了許多教學音標,其中i.t.a.(初級教學音標)於1960年為英國教育部所接受,並予推行。這些教學音標的用意在克服兒童的學習困難,同樣並不否定英文傳統拼音法的地位。

至於台語,長久以來除漢字之外,就只使用一種羅馬字,即白話字。台語音標則是林林總總,各式各樣。然而音標究竟只是音標,再多也一樣不能因而否定白話字的傳統文字地位。


四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標準台語羅馬字─白話字並非音標,應訂為標準台語羅馬字

白話字(台語羅馬字)有三種功能。(1)其羅馬字可以單獨使用,即上述的全羅馬字寫法,用於初級台語教學最為合適。相較於英文和英語之間的極大差距,白話字和台語之間幾乎沒有差距,拼寫規則簡單,不像英文之複雜。歷史見證了白話字全羅書寫法用於啟蒙教育,絕對可行,用於高等教育,同樣絕對可行。(2)其羅馬字可以與漢字混合使用,即上述的漢羅寫法。這是目前最為大眾所接受的作法,既可取漢字表意的優點,又可將台語中難用漢字表達的部分用羅馬字書寫,避免使用難讀難解的漢字,而這羅馬字部分仍為文字,不是音標。(3)必要時,其羅馬字可以用來給漢字注音,亦即在全漢字文難讀難解時,利用白話字來注明讀音,一如日文假名的功能,所以也不是音標。

台灣族語教育需要有標準的族語文字。白話字既是文字,不是音標,又有長久的歷史傳統、豐富的文獻資料、廣大的使用人口,通行於海內外。這種文字做為「標準台語羅馬字」,理所當然,而且適得其所。因此,我們要求教育部正視台語迫切需要標準拼音的事實,正視白話字傳統的文字地位及其貢獻,正視白話字的實質用途,不只是追認其文字地位而已,並且必須確定白話字為台語的標準羅馬字,承先啟後,裨益於教育及資訊等各方面的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