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語音標制訂應有客觀標準



最近修改日期: 2005年7月13號下晡時 最近閱讀日期:2008年11月21號下晡時 楊允言
近日台灣日報「民意前線」針對台語音標有不少討論,這應是源於國語推行委員會(以下稱國語會)三月改組,委員中支持通用拼音者超過半數,且教育部杜部長說,預計八月底解決台語音標問題,以易教易學為原則,避免不必要的學術爭議。筆者從事台語文工作已有十八年,想提供個人淺見並就教於大家。
歷史上曾有兩次官方制訂台語音標的紀錄,一次是日本時代以假名加以修改,當時並出版不少台語辭典、教材,可惜我們無從得知當時有多少比例的台灣人能夠讀寫這套符號;第二次在1946年朱兆祥修改注音符號制訂台灣方音符號,不過國民政府本身欲消滅台語,這套符號的出版品自然少得可憐。此外,1998年國語會曾公告台語音標(包括客語),但因過程不透明,引起台語文界反彈聲浪,也導致其後歷任教育部長都說:僅供參考,沒有強制性。
民間的情形又如何?民間的歌仔冊用漢字表記,但寫法不太一致;台語羅馬字(教會羅馬字)則有180年歷史,根據國家台灣文學館委託成大台文系執行的「台灣白話字文學資料蒐集整理計畫」,雖然許多書籍歷經政治變局(太平洋戰爭、白色恐怖等)早已遺失,不過仍蒐集到近兩千種台語羅馬字書刊,且出版高峰在1950及60年代,而除了台灣,出版地還遍及上海廈門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,此外,包括民眾的書信往來、醫師填寫的病歷表、神學院學生的學位論文,也都有以台語羅馬字書寫的紀錄。可惜國民黨政權強加禁止,包括沒收台語聖經、強迫教會公報(亞洲地區出刊最久的報刊)全面使用中文等措施,導致這套最多台灣人能讀寫的台語文字系統急速式微。到1980年代後期的台語文復興運動展開後,台語羅馬字的使用人口轉向一般大眾而非教會系統(筆者非基督徒),同時,也出現了眾多台語音標系統,這股「發明」熱潮至今未減。
回頭談2001年國語會決議華語採通用拼音(而委員多半並非從事華語教學),當時教育部長與國語會不同調,行政院與部長不同調,一般民眾多不了解,導致引發意識型態對決造成社會不安。對內,國小仍採注音符號,行政院花大錢補助縣市政府改用華語通用的路名標示等工作,卻沒有強制性,結果路標多了一種拼音,更加混亂(政府有可能叫外國人只能到採通用拼音路標的縣市,不准搭捷運、不准搭火車嗎?)對外,有外國人因為這樣放棄漢語拼音改用華語通用嗎?甚至僑委會的對外華語教材也提供華語通用和漢語拼音兩套。繁、簡體字兩套不同已經夠了,我們需要利用政治操弄和中國別苗頭,浪費大筆錢,做沒有提昇學習效率、國際地位的事嗎?這對民進黨政府只有減分沒有加分。
回到正題,台語音標的制訂,屬於語言政策的一環,需要語言學、教育學和政治學等多方專家協調,不過制訂的工作,專制時代容易,民主時代難,沒有文字傳統的容易,有文字傳統的難。去年12月,筆者有幸與朋友兩度到教育部會議室向部長簡報台語相關問題,言談中筆者發現,杜部長應該是歷任教育部長中對台語音標問題最了解的。不過部長所提易學易用原則,可能會陷入主觀認定(每套符號支持者都說自己這套最易學易用),避免學術爭議好像也不可能(國語會委員多半不都是學術界人士嗎),筆者擔心,如果又陷入政治操弄,這對岌岌可危的台語教學絕對是不利的。
首先是時間點,八月底定案,直接衝擊新學年的台語教學,會有圖利某些出版社的疑慮和後遺症;而更重要的,決策過程如果不透明,流於主觀,到時候決策能順利推行嗎?
制訂台語音標是對的,不過需有充足的準備和討論時間。筆者建議,國語會應辦公聽會,訂出客觀的評比標準,包括(1)歷史文獻(2)中小學教材(3)兒童學習資源(課外讀物)(4)教師參考資源(字辭典)(5)社會流通資源(台文刊物)(6)社會使用情形(平面出版品)(7)學術使用情形(大專台語課程、台語文書寫的學術論文)(8)國際化程度(國外台語課程、外籍台語研究學者)(9)電腦科技(相關軟體、台語文網站在各大搜尋引擎的排名)(10)符號穩定性...等。可以先商量各項評分比重,然後在一定時間內由關心者提供資料,再做決策,這樣才是可以長遠的作法。
站在台灣主體立場,我們支持杜部長對各層面教材所做的改革努力,我們更希望,台語音標制訂問題不要太多政治操弄,而是思考如何能達到最省力(是否有巨人的肩膀可以站)、學習本位、深入大眾、國際接軌等目標。
(作者為花蓮大漢技術學院助理教授,台語文計算語言學研究者,http://iug.csie.dahan.edu.tw)